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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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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代办所需资料

(一)、首次申请资质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协会继续教育结业 证书(没有可不提供)的复印件; 

6.企业法人单位提供其与技术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 复印件(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和单位为技术人员缴纳连续 6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 件(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缴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 部门有效印章),必要时协会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管理网站 的操作截屏或视频资料;事业法人单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 盖公章的在编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原件,如属外聘人员还需提 供本款前述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的须出具产权证复印件。租用或借 用的,须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 印件; 

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只须提交第 1、5、6、7 项; 

申请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资质的只须填写《林业调查 规划设计丁级资质申请表》,并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 称证书的复印件。 

(二)、申请资质等级升级

除需提交第(二) 条第 1、2、4、5、6 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2.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独立完成的主要项目统计 表、委托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书复印 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验收文件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 复文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各类技术人员名单; 

3.单位申请乙级资质须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五年、申请甲级须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十年,同时提供该单位从业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资质

除需提交第(二)条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独立完成、合作完成的主要项目统计表,委托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书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验收文件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须重新核定资质

除按规定提交第(二)条要求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分立或者合并情况报告,包括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绩的分割与合并等情况; 

2.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事业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分立或者合并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单位须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分立或者合并决议的复印件;

4.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独立完成、合作完成的主要项目统计表、委托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书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验收文件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须变更资质 

由单位提出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的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交以 下材料: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须提交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因破产或其它原因终止业务需要办理注销的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注销申请表》;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对于以上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

1.协会只接受从

“系统”中电子版通过( 已初审通过未合规性审查)后打印的申报表及附件。 

2.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材料,分别装订,一式一份; 

3.附件材料一律采用 A4 复印纸非活页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封面)。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4.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5.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附件一表 6 中的顺序相对应; 

6.业绩证明材料的装订,应与表 10 中的顺序相对应; 

7.除本《指南》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得在申请材料中附 加其它任何材料。

以上就是针对所有流程所需资料以及资料要求,对于以上有所疑问或者不了解的地方都可以咨询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联系电话:0871-63110770、微信号:180878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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